陕西省印刷包装企业3个月内将错时生产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积极防治夏季臭氧污染,切实改善全省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制定《陕西省2018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一)夏季错峰生产(2018年6月1日-8月月31日)
1.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业:关中地区对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对煤化工、焦化行业统筹制定本市区停产检修计划(焦化行业也可通过停运部分装置方式)分别实施限产15%和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2.水泥行业:关中地区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3.表面涂装(含汽修)和包装印刷行业:关中地区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
(二)冬季错峰生产(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1.建材行业:关中地区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審(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然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
2.钢铁:关中地区钢铁产能限产3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3.焦化:关中地区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4.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5.粉磨站:关中地区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6.电力行业: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陕北高效清洁火电燃煤机组多发,关中地区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
7.保障重大民生任务:关中地区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